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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08年新北市2至4歲育兒津貼申請說明

一、說  明:

1.教育部將自108年8月1日起發放「2至4歲育兒津貼」。

2.申請對象本津貼針對生理年齡滿2歲至103年9月2日以後(含)出生之本國籍幼兒,且未就讀公立幼兒園、非營利幼兒園或準公共化幼兒園,家戶綜合所得稅未達20%,未正在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(同時符合上述要件)。

3.請領金額每個月可領育兒津貼2,500元,第3名以上子女再加發1,000元,由教育局於申請次月月底前按月撥入申請人郵局帳戶

4.申請方式請家長檢具申請表(請點我)及相關證明文件,郵寄或親送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申請作業。

5.填寫範例(請點我)

二、注意事項:

1.參考「區公所臨櫃審查服務時間一覽表(請點我)」,依幼兒戶籍所在地之里別所表定之受理時間至區公所辦理申請作業

2.因申請初期流量較大,無法久候者,建議以掛號郵寄申請,以節省家長的寶貴時間。

3.考量本津貼自108年8月1日起首次發放,於10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內申請者,得追溯至108年8月發給,逾於108年9月30日後申請者,不得追溯。

4.本津貼僅須郵寄或親送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申請作業1次,倘申領後因資格不符等原因中斷補助資格,則需再提出申請。

5.其餘注意事項,詳見「少子女化對策2至4歲育兒津貼小檔案(請點我)」。

6.若有相關疑問,可參考2至4歲育兒津貼QA(請點我)請電洽準公共幼兒園及2至4歲育兒津貼專線0800-205-105,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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