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第2學期延後至109年2月25日開學一案,詳如說明_109.02.17
發佈日期 : 2020-02-17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09年2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1636號函及第109001139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師生健康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年2月2日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2月25日開學,公立幼兒園比照辦理。
三、依據「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」,寒假原為1月21日至2月10日,暑假原為7月1日至8月29日,因應武漢肺炎疫情,學校若按原定2月11日開學,恐有群聚感染的疑慮,為維護師生健康,指揮中心決定將108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2週於2月25日開學,基於1學年上課天數為200天之規定,因此,該學期休業式延至7月14日辦理,109學年度暑假為7月15日至8月29日。
四、因應開學延後2週,學校及幼兒園行事曆應配合調整。
五、原定本年2月15日配合1月23日(小年夜)彈性放假調整上課之機制,考量該日期已包含於延長寒假期間內,爰相關措施予以取消。至學校行政人員於本年2月15日補班,係因1月23日小年夜彈性放假(與原6月30日課程調整至2月15日一事無涉),爰學校行政人員於2月15日仍應補班。
六、檢附調整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108學年度學生學年假期暨行事曆1份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