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正確洗手五步驟(溼、搓、沖、捧、擦)、防治各項傳染病,以維校園健康】

新北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111學年度招生登記資格調整

 第1順位-身心障礙幼兒、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、父母、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幼兒

第2順位-偏遠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,經本府核定當地特定設籍區域,設籍滿2年以上之幼兒

第3順位-轉介輔導或安置幼兒

第4順位-編制內在職之教職員工子女名額以總核定幼兒人數之3分之1為限

第5順位-育有3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

第6順位-交通不便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,經本府核定當地特定設籍區域,設籍滿2年以上之幼兒

第7順位-家有兄姊於新學年度仍就讀該幼兒園之幼兒、設籍或寄居於欲選擇幼兒園所在之行政分區之幼兒(詳如以下行政分區表)

第8順位-符合基本資格之一般幼兒

活動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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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學前環境消毒